上海高温政策对高温工人的福利
作者:津南良臣制冰厂 发布时间:2021-02-09 14:38:51点击:33716
为了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上海市劳动局、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近日联合发文,调整企业员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1997年,上海市劳动部门和财政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员工夏季冷饮的发放标准,规定每个高温作业工人每月领取55元,而每个非高温作业工人每月领取45元,每四个月发放一次,发放水平相对较低。去年,上海市财政部门发文规定,本市行政、事业单位从事户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高温费为每人每月100元,其他人员为每人每月80元,但企业职工的高温费待遇未作调整。此次调整后,企业员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户外作业、高温作业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工每人每月100元。全年每四个月计算发放一次,计入企业成本。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一位人士表示,防暑降温工作是季节性的,企业应合理安排夏季工人的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工人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确保工人健康。同时,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改善企业职工的工作环境条件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各项夏季防暑降温措施,建立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企业夏季正常生产经营。